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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2019版)
发布者:admin文章来源:湖北省住建厅发布日期:2019-11-14阅读次数:147
很多建筑人才对于职称申报都有不少疑问,为此,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2019版),供大家参考。

 
1. 问:省住建厅职改办受理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范围是哪些?
        答:受理建筑工程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19年度全省企事业单位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等已下放评审权限的单位职工);受理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只限于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 问:在汉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在哪里申报?
        答:在汉非公企业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到工作单位注册纳税所在地或个人社保缴纳所在地(个人社保须在当地缴纳满一年以上)的高评办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3. 问:省属国有企业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应该如何申报职称?
        答:劳务派遣制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推荐到劳务关系所在单位注册纳税地的高评办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4. 问:2017年取得了一级建造师,现在可以申报对应专业的副高吗?
        答:我省2018年建立了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鄂人社发〔2018〕30号),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视同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但还需要满足评审条件中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条件。2017年取得一级建造师,因年限未满五年,2019年不得申报。
5. 问:转评申报评审过程中应该符合什么要求?
        答: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也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 问:在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该如何认定?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部队专业、外省或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调入我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证书均要重新认定。
认定省外高级职称,首先由单位或个人提出认定申请,填写《高级职称确认审批表》,省职改办审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属委托授权审批发文的,还要审核其有审批权的上级机关授权的相关文件。
7. 问:哪些人员需要委托评审?
       答:中央在鄂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没有该专业评审委员会,经所在单位委托,可向省职改办申请在湖北参评。
8. 问:2014年12月30日取得的中级职称,现在可以申报副高职称吗?
       答: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0日。2014年12月30日取得的中级职称,还未满5年,不能申报2019年副高职称。
9. 问:副高级网上申报系统打不开?图片上传不了是怎么回事?
       答:系统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搜狗浏览器中的高速模式或360浏览器中的极速模式,图片按照系统提示处理后上传。
10. 问:评审表、破格人员审查表、平级转评审核表在哪里下载?
        答:可以先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格下载”找到相应的表格。
11. 问:纸质申报材料可以在受理时间内随时进行报送吗?
        答:为确保良好的报名秩序,避免现场拥堵,请大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中附件1《省住建厅职改办受理评审纸质材料时间安排表》执行,未按照《时间安排表》进行报送材料的人员,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12. 问:职称证书什么时间领取?
        答:评审资料受理完成后,要进行资料整理归类,报职改办备案,预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制证发证,一般在次年的3-4月发放职称证和评审表,请关注省住建厅官网文件通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