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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知识问答
发布者: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4-05-05阅读次数:34
 1、什么是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答: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本科、大专、中专学历的毕业生。我们对其实行见习期满考核定职,不再进行评审,称作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具体是: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员级资格;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级资格;

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助级资格;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认定中级资格;

获得博士学位,当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2、什么情况下不能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单位、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

(1)从事与所学专业不是本专业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2)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4)未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业绩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3、被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后,由哪一级人事职改部门发证

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被认定后,区属单位的,由区人事局发给《重庆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市直单位的,由市人事局发给《重庆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市人事局发给《重庆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4、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需要哪些材料?

答: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需要以下材料:

(1)《重庆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重庆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一份;

(3)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免冠近照彩色或黑白相片一张,中级资格的大一寸,初级的小一寸。

 5、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答:上述材料齐备,一般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6、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及范围是什么?

答:凡是在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另有规定的政府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省人事厅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即可自主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7、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如何?

答:(1)个人提供书面材料;

(2)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

(3)向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申报;

(4)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5)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发证。

 8、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哪些“硬”件?

答: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主要有“学历、资历、论文、外语、考核、继续教育”等六个“硬”件。有的专业还需要业绩成果条件。

 9、不同专业的资格条件对申报高、中级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有何不同?

答: 2003年,广东省人事厅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和资历作出调整: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不少于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8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从2006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年度8月31日。

同时还规定,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资历限制,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国外取得的业绩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10、在外语成绩要求上,根据系列(专业)、年龄、地域的不同应如何区别对待?

答:在外语成绩要求上,重庆市人事厅每年都根据系列(专业)、年龄、地域的不同作出了不同的对待,如渝人发〔2007〕120号就有以下规定: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一)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二)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三)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五、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11、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年度考核有何要求?

答:指企事业单位年度和聘任期满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等方面作出的客观、公正的评价,界定出考核等次。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对象和范围是指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个别国家另有规定可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除外)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凡上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当年不能申报;各年度考核有一年基本合格,但不是到申报评审的最后一年的,仍允许申报;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定性为责任事故者,延迟二年申报;弄虚作假者,延迟三年申报。

 12、哪些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答:(1)渝人发[2005]180号文件规定:计算机能力条件除执行粤人发[2002]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或《计算机网络应用》。

  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或《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在2005年之前取得的省《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07年(含)之前仍可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

(2)渝人发[2005]177号文件规定:

a、大、中专毕业生按政策规定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b、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3)渝人发[2002]81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3个以上模块的考试。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4个以上模块的考试;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县(不含区直属单位)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以上模块的考试,在地级以上市(含区直属单位)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以上模块的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相应科目(模块)的考试:

   a、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b、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c、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初次认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

   d、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e、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者;

   f、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13、何为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有哪些?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有何规定?

    答:“继续教育”,国际上通用的名称叫做“继续工程教育”,英文缩写为CEE。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认为,涵义广泛的继续教育,是指那些已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教育。

中国继续教育的涵义,是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拓宽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

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几个方面:更新本专业知识、扩展知识面、学习新的专业知识、学习经营管理和领导科学、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尤其是信息技术、提高外文水平、开发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等。

目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有以下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15天(其中40个学时为脱产集中培训);

(2)按专业和登记要求完成计算机、外语、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知识经济之路等公修课的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个别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外语、计算机的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含实行以考代评专业技术系列和执业、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3)一般情况下,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本市属地政府人事部门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凡在其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也要经本市属地政府人事部门培训机构考核(考试)合格后认可。同时,各单位应到属地政府人事部门购买佛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发至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校、科研单位、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班、进修班时,由培训班单位在证书上登记有关情况,以自学、与业务对口单位进行科研攻关等形式进行继续教育的按上述自学形式进行登记,以便属地政府人事部门确认。

(4)粤人发[2006]32号文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活动,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完成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一门,并把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1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应准备报送哪些评审材料?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报人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申报高级会计师的要一式四份;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或27份(按各专业高评委会人数提供每人一份),其中1份为原件,要电脑打印;

(3)《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对照资格条件的思想政治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5)对照资格条件的学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6)对照资格条件的资历要求,提交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所规定受聘年限以上(至申报当年底或以后)的聘书复印件各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或提交达到申报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

(7)对照资格条件的外语要求,提交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命题考试的成绩通知书原件,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8)对照资格条件的继续教育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9)对照资格条件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如作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0)对照资格条件的论文数量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各五份(须经专家进行鉴定的代表作,除原件外还须提交一式两份的复印件);

(11)对照资格条件的破格晋升要求,提交申报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报人的业绩综述各一份(破格申请及业绩综述应清楚地表明申报人所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内容);

(12)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五份(个别专业规定一式七份,3000字以内),这是申报人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根据评审条件的标准和要求,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1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黑白或彩色相片一张,并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14)《送审材料目录》一份,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15)《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一份。

(16)《中级评审材料来往登记表》一份。

凡是复印件,需由单位写上核实意见和加盖公章。

提交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和质量符合资格条件的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归类装订;

(2)对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获表彰奖励的科研成果项目应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

(3)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正式公开发表的;

(4)申报材料所提交的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逐项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核对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15、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应准备哪些材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报人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15分(按各专业中评委会人数提供每人一份),其中1份为原件;

(3)《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对照资格条件的思想政治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可根据实际提供考核情况;

(5)对照资格条件的学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6)对照资格条件的资历要求,提交助理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所规定受聘年限以上(至申报当年底或以后)的聘书复印件各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或提交达到申报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

(7)对照资格条件的外语要求,提交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命题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8)对照资格条件的继续教育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9)对照资格条件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如作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0)对照资格条件的论文数量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各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1)对照资格条件的破格晋升要求,提交申报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报人的业绩综述各一份(破格申请及业绩综述应清楚地表明申报人所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内容);

(12)本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五份(20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根据评审条件的标准和要求,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1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黑白或彩色相片一张,并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14)《送审材料目录》一份,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15)《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一份。

(16)《中级评审材料来往登记表》一份。

凡是复印件,需由单位写上核实意见和加盖公章。

提交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和质量符合资格条件的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归类装订;

(2)对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获表彰奖励的科研成果项目应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

(3)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正式公开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的;

(4)申报材料所提交的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逐项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核对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16、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二份;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按思想政治要求,提交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可根据实际提供考核情况;

(5)按学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6)按资历要求,员级申报助理级须提交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7)资格条件有继续教育要求的,须按规定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8)按专业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交反映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如作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9)本人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5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10)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并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11)《送审材料目录》一份,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17、如何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表》?

    答: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表》应字迹清楚,语句通顺,近详远简,实事求是。要求侧重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

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工作单位”:填写申报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应填全称;

(2)“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应准确填写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的专业;

(3)“何时何地何专业评委会评定何专业技术资格”:要将何时何地何资格具体填写清楚;

(4)“参加何学术技术团体任何职”:参加何学术技术团体是指县区级以上学会、协会等和主要兼任学术或群众团体机构(如学会、协会等)的职务名称;

(5)“最高学历”:应以国家教育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出具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依据;

(6)“主要学历及工作经历”:主要经历从高中起按时间顺序填写;原技术职务(职称)也要填入,并注明评审通过的年月。填写时,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

(7)“继续教育情况考核”:要把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科目、内容和学时填写清楚,单位核实后要盖上公章;

(8)“任现职期间承担过何专业技术工作”:填写本人在任现职期间每年做过什么专业技术工作,不表述工作效果和结果。本人所起作用指独立完成、主持、主要参加者或一般参加,要准确填写;

(9)“任现职期间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主要是填写本人在担任现职期间做出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如项目成果、奖励等。填写时要准确、具体,能充分反映本人的业绩情况;

(10)“单位的考核综合评价”:其中“单位综合评价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进行核实,并对其德、能、勤、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意见一定要中肯、具体,不能空洞、抽象,字数不少于150个。

18、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要求有哪些?

    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是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主要材料之一,对评审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个人要认真总结、真实反映自己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工作实绩和业务工作能力情况。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要求:

(1)应能一目了然反映出做了哪些主要工作,承担哪些重要的工作项目,以及在项目实施中个人所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体现出个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发现和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

(2)应能反映出具有独立工作、独特见解的能力,以及工作态度和进取精神;

(3)应能反映出具备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档次的基本条件;

(4)应实事求是,凡是自己做过的工作应回顾写实。共同参加、参与的工作,应该说明清楚,并写明自己在这一工作中所起的作用。

19、如何反映自己的工作业绩?

    答:工作业绩主要是反映自己在任现职期间的近五年内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具体可以从六个方面考虑总结:

(1)你主持或参与过的各专业技术项目,这些项目特定条件,项目实施中有何重大技术突破;

(2)工作中你遇到过技术方面较有份量或重大的问题,你提出过哪些建议,取得什么效益,获得什么奖励;

(3)在实际工作中,你运用专业知识解决过哪些技术问题,提出过哪些建议,取得什么效益,获得什么奖励;

(4)你写过哪些技术工作经验总结、调研报告、技术资料、论文和论著,在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有何影响;

(5)参加过何种层次召开的技术经验交流或学术讨论是否作出口头或书面发言,对你的评价如何?

(6)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你有哪些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应用专利)?

20、对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何规定?

    答:我省对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以下规定:

(1)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与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实行统一的评审标准条件,相对统一的评审时间,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由政府人事职改工作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具备资格申报条件,提供个人学历、资历、获取与处理信息能力及业绩成果等有关材料,均可申报评审对应专业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3)人事关系虽未正式调入我省,但已与我省某一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签定了两年以上聘约,在应聘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我省资格条件规定的,可在现聘用单位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4)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和资格考试的材料审核,凡人事档案兼职在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人事代理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属民营科技企业的,由县级区以上政府科技部门负责审核;属工商联会员企业的,由各级工商联人事部门负责审核;不属上述情况的私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由县级区以上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按规定程序提交评审或办理报考手续。

(5)从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应聘到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其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21、党校学历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如何对待?

    答:党校学历的界定和使用按照粤职改办[1998]16号文的规定执行。即:“省委党校报经省委批准举办的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完成学业经考试合格者,可按规定授予党校学历,并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对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的党校学历且符合职务系列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评审或报考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资格。

22、怎样确认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是否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答:留学回国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时,他们在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若难确定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查后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意见书》为认定依据。

在本市所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可根据自身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自愿申报专业技术资格。